林口法院为了提升涉农案件审理的质量,对其涉农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如下建议,化解涉农纠纷,服务美好农村,创建和谐家园。
一、开通种子案件绿色通道,降低田间鉴定门槛
为了公平解决种子纠纷,保障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将不法经营者绳之以法,法院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种子纠纷中所涉及的面积大、损失严重,影响面广的案件,法院应该无偿的为种子使用者做田间鉴定,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让种子市场更为和谐。
二、完善《种子法》及与种子相关的法律法规
因为法律法规是解决种子纠纷的依据,是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等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笔者认为首先要完善的就是要将可得利益损失在法律中明确界定,尤其是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其次就是责任主体的认定,主要是要设立《种子法》第三十二条的种子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履行好对种子使用、栽培指导的义务,预防种子纠纷的发生。还有就是要健全种子审定办法和标准等。
三、建立农业抵抗自然灾害保险政府基金
响应政府支农惠农的号召,建立农业抵抗自然灾害保险政府基金。一旦发生非种子质量纠纷,政府可以适当的给予农民在资金方面的资助,减少灾害给农民所带来的损失,同时不但可以减少种子纠纷的诱因,还可以预防种子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