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林口法院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 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05 15:12:43


    林口法院维权与教育齐抓共管,注重与地方党委、政府、学校以及基层组织的联系,积极尝试构建社会化未成年维权工作新机制,以青少年维权合议庭和少年法庭为阵地,用热情、柔情和真情诠释法理,使未成年维权工作跨上了专业化新台阶。

    林口法院突出专业特色,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水平。全力打造“专业审判”,对未成年人实施专业保护。2012年12月,在原有青少年维权合议庭基础上,又在刑事和民事审判庭以少年法庭形式,审理涉及青少年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案件。2014年少年审判庭正式独立运行。除继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外,还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侵犯人身权犯罪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及学生犯罪案件等纳入审理范围,实施倾斜保护,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在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扶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照顾,确保生活有保障。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推行“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判后回访,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等措施,有力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刑事案件无小事,简易案件不简单”的原则,绝大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均调解解决。3年来,共判处未成年犯37人,缓刑适用率达51.8% ,重新犯罪率不足1% ,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们还针对具体案件中反映出的“侵害未成年身体健康权”、“校园财产、人身安全”等问题,法院先后向教育、公安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数3份,得到受送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反馈。

    林口法院突出“帮、教”特色,创新拓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职能。针对困难未成年刑事被告人(被害人、当事人)开展帮教救助工作,是少年审判工作的一大特点。2014年,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探索性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招录了一名心理学专业干警,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先期介入,对有心理障碍倾向的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心理预测、干预,今年有一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和一名民事案件未成年人当事人,因发现有心理隐疾,建议家长送医诊疗。同时,为进一步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普及家庭监护及教育知识,开展针对失职父母的“教育”工作。他们还针对家庭贫困、身患重大疾病的未成年人进行扶助,两年来,有六名干警自愿一对一帮扶了六名儿童。

    林口法院突出宣教特色,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工作。林口法院每年在固定的时间开展宣传活动,至今已开展了四年。今年在法院开放日中,来自镇内两所中小学七十余名学生先后参与活动,他们通过参观法庭设施、组织模拟法庭、听法官讲励志故事等,了解司法知识,感受法律精神,增强维权意识。在将学生请进来的同时,法官也积极走进课堂,2010年以来,有两名中层领导干部被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全院还成立了有三十名法制教育志愿者,以及多名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法官们在中小学校共计授课十余场,为全县十余所中小学校提供法制教育宣讲,听课师生达万人以上。

责任编辑:余龙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