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为更好的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陪审员倍增计划的相关要求,林口县人民法院在保证人民陪审员的“数量”同时,也积极提升“质量”。该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7名,今年年底前还有47名陪审员即将经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到任,为使之能真正发挥人民陪审的作用,加强司法公开,使广大公民能够真正依法参与审判活动,根据院党组的工作安排,该院政工科和审判管理办公室联合起来,积极开展了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整章建制完善陪审员的考核与管理规定。该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设置专门的陪审员管理机构,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陪审员进行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明确陪审员应承担的义务和遵守的工作纪律,在依法履行陪审职责和审判活动中须遵守法庭纪律,服从审判长指挥,对于3次以上不能依法履职的陪审员,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长期不履职、无法履职、责任心不强、不遵守纪律的陪审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陪审员职务。在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抽选中采取“随机抽取”与“分类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对该院现有陪审员进行分类划分,充分考虑到地域、专业、职业特点,根据案件特点,从相应类别中抽取,充分发挥陪审员专长,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另外,该院院党组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协调,落实陪审员补助与经费,根据对陪审员的履职和考核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助和经费的支付,增强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系统规划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夯实理论基础。该院针对人员陪审员对于审判业务不了解、不熟悉的特点,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庭审观摩、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证据的采信规则、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力、廉政制度规定等基本法律规定。至于审理案件的具体法律、事实问题,则由法官通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予以明确。比如采取根据审判工作实际进行现场培训,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让他们了解案件审判的基本程序,掌握审判的调查、质证、辩论程序,提高对法院庭审活动的感性认识;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本院政治业务学习,按照培训计划上专项业务培训课,由审判一线的资深法官进行单独授课,增陪审员强理论基础;政工科及时印发了业务学习培训资料,凡是公开适用的审判业务学习资料都向人民陪审员发放,同时,将本院编写的《法院信息》、《工作简报》等资料及时发到人民陪审员手中,让他们及时了解法院工作的动态和要求,增强积极主动参与的意识;适时邀请他们参加法院的案件评查、优秀法律文书评查、案件执行等过程,进一步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倾听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他们在陪审工作中遇到地问题,最大限度地为人民陪审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审判业务学习的机会,从而促使他们对所担任的工作投入更多的热情。
自人民陪审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等一些审判指标均有明显上升,扩大了司法民主,确保了司法公开,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