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执行警务化 化解执行难
作者:高宇 郑熠 发布时间:2014-11-19 08:09:29
林口法院以尽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目标,依托法警队伍,强力推行执行警务化,创造出一种执行高效模式。其推行执行警务化的理由如下:一是执行权系行政权,而法警行使的是行政权,所以执行警务化于法有据。二是基于执行权的强制性,作为武官的法警参与更为适合。三是法警作为人民法院直接管理的准军事化组织,具有武装性、强制性、机动性之特点,符合执行机构改革的方向,改革执行机构目前存在的执行机动性差,威慑不强,执行力量不足等现实问题。为了确保执行警务化顺利推行,突显出其优势,林口法院将执行局与法警队进行统一管理,由分管院领导定期召开执行警务的工作会议并部署其工作,定期进行体能测试与业务测试,使其在执行中能够文武双全,该模式的推行,提高了该院的执行效率,今年年初至今,法警队配合执行局共执结案件上百件,实施拘留多人,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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