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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三举措提升案件调解率

  发布时间:2014-11-26 08:29:10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林口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力争将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在庭审前,节约审判资源,解决纠纷。

    一、建立案件筛查分流机制。在审判前先开展诉前案件筛查分流,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等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适用诉前调解,节约审判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

    二、构建相应衔接机制。调解过程中,优先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提示当事人庭前调解的益处和流程,是否适用庭前调解要绝对尊重当事人意愿,不能侵犯当事人权利;发现案件复杂、难以化解的,尽快确定开庭时间,进行开庭审理。

    三、加大人财物保障机制。各庭室设立专门的调解室,调解室的环境风格突出温馨、和谐,降低当事人的对抗情绪,配备有打字速度快的审判人员专门负责诉前调解,提高办案效率。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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