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依托诉调对接化解民事纠纷
作者:高宇、郑熠 发布时间:2014-12-01 08:10:05
林口法院为了充分落实调解优先原则,为了落实阳光审判,提升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化解民事纠纷的效率,采取如下举措,最终提高服判息访率。
一、遵循统一领导原则、调解自愿原则、便民利民原则、
有效定纷止争原则以及按照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当事人依法选择非诉讼方式调解解决纠纷。
二、对纠纷进行分类,概括适用诉调对接方式化解纠纷的范围。主要有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
三、立案庭室的干警在立案接待时主动宣传非诉调解的优势和特点,根据纠纷的类型与特点耐心为其讲解与释明,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如果当事人不同意适用非讼方式进行调解,就及时的进行审查起诉,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立即立案。
四、针对多方诉一方或者一方诉多方的群体性案件,积极探索化解集团诉讼的方法,例如今年受理金融类案件,就是采取和其他部门进行联动调解,形成调解合力,快速化解纠纷,减少涉诉单位和当事人的诉累。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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