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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落实廉政回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04 08:07:54


    林口法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在本院的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等场所公布林口法院的纪律作风规定、举报受理电话,并且在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程序中,通过电话或者邮寄、微信方式,及时将立案审查结果、诉讼保全、程序变更、执行措施实施、执行财产查控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同时在执法办案中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或者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卡由当事人填写意见,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审结之后,当事人可将廉政监督卡交法院纪检组,纪检组根据当事人反映的廉政作风问题进行回访,其回访的方式可以采取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进行,并将处置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本院廉政监督卡举措的推行,进一步便于群众对法院干警的监督,也防止了法院干警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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